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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特拗句只能用在第七句吗?  咸仁  2015,8,2   我们所说的“特拗句”就是王力先生在《诗词格律》中所指“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”。即:   “在五言‘平平平仄仄’这个句型中,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,就是‘平平仄平仄’;七言是五言的扩展,所以在七言‘仄仄平平平仄仄’这个句型中,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,就是‘仄仄平平仄平仄’。”(刚刚按  王力先生的这个推理式错误的,是因果倒置的推理。)   王力先生在举例杜甫《月夜》后说: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应该用“平平平仄仄”的,这里都换上了“平平仄平仄”了。紧接着,王力先生另起一行又说: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,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。(刚刚按  王力先生在“平平仄平仄”的句式上接连犯了两个错误。但我不会因能找到王力许多错误而否认王力先生的伟大。)   于是,有人便甩开前面一段话,只依据后面半句“常常用在第七句”进而得出“只能用在第七句”的结论。   真的是这样吗?否!我仅从《千家诗》中就找到几个实例:   贾至《早朝大明宫》第五句:“剑珮声随玉墀步”;   杜甫《秋兴八首·其五》第三句:“西望瑶池降王母”;   林逋《梅花》第三句:“疏影横斜水清浅”。   我相信,只要花功夫,别处还可以找出许多来,比如杜甫《天末怀李白》第一句:“凉风起天末”等。   既然古人可以在第一、三、五句用,我们为何不能用?既然诗圣可以用,我们为何不可以用?   我认为:用现代话讲,特拗句的出现,是古人在近体诗形成以后,“求正容变”的结果,正是这种变化,才让诗词丰富多彩。本来,写作近体诗就是“戴着镣铐跳舞”,我们不要人为地又多一些限制。(刚刚按  “是古人在近体诗形成以后,‘求正容变’的结果”,此说法不对)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