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华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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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本帖最后由 门外谈诗 于 2023-1-8 07:10 编辑  
 
   现今专家如过街之鼠,人人喊打。原因是什么,因为专家专谋成名之道而不谋事,故名虽著而言荒诞。 
   有专家柳村,著煌煌巨著《古典诗词格律研究》,达600页之厚,可见功夫下得深,然而基本概念糊涂,出了巨大错误,此摘其谬误二: 
 
一,《作文大体》有“二四不同,二九对避之”,柳村不知“对”指平仄相对,误以为“对”是成双成对之意,指平仄相同,而按平仄谱二九平仄应该相同,即: 
 
平平仄仄平 
仄仄仄平平 
故柳村疑“避之”是衍文而擅自删去,不过歪打正着,二九对避之,意思就是二九平仄相同。 
  
转柳村原文如下: 
 
注1、五言诗无论上句或下句,第二字与第四字均应平他不同("他"即"他声",上去人三声之代言词)。上句与下句合称,第二字与第九字平他应相同(柳按:原文为"对",即成双成对之意,"相同"也)。此句下原有"避之。又避下三连病云云"等字。纵观全篇,知"避之"为衍文,"又避下三连病云云"本为第一节"第五,诗病"条中语,现被误置于此。何以知之?盖"第二"、"第三"两条皆正面论述律诗格律之文,"避病"乃"第五"条之专门内容。 
更 
 
注2、七言诗,无论上句或下句,第二字与第四字均应平他不同,第二字与第六字均应平他相同。以下原有"避之。又避下三连病云云"等字。纵观全篇,知"避之"为衍文,"避下三连病"等语为"第五"条中语,被重复误置于此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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