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寂静之声 于 2025-11-14 01:27 编辑
法律的亵渎与法治的危机——论以交易手段取代法律规则的危险在当代国际政治的现实中,法律的理性正在被意志的任性所侵蚀。当国家最高权力者以政治交易的方式,违背既有的法律条款与国际协定,以单方面增加关税、撕毁条约等行为来达成政策目的,这不仅仅是一种政策偏差,而是从根本上对法律秩序与法治精神的亵渎。它揭示的,不是偶发的政治事件,而是现代法治文明内部正在形成的深层危机:规则的理性正在被交易的权术取代。 一、法律与交易的理性分界法律与交易的区别,是理性层面的根本分界。
法律属于**普遍理性(universal rationality)**的范畴,它以公共性、公平性与强制性为基础。法律的存在,使社会行为不依赖个体意志,而服从可普遍化的规则。康德在《实践理性批判》中指出:“只有能够被普遍化的原则,才能成为理性存在者的行动准则。”法律正体现这种理性普遍性。 相反,交易属于**功利理性(instrumental rationality)**的范畴。交易以个别利益为导向,基于双方权衡后的妥协。它的有效性仅限于特定当事人之间,缺乏普遍约束力。交易不是规则,而是例外;不是秩序,而是策略。 当政治权力将“交易逻辑”引入法律行为时,就出现了二律背反(Antinomie): 二、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:法治的自我否定在现代民主制度下,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并非来自权力自身,而来自法律的授权。正如哈贝马斯所说:“法治的核心在于让政治意志在理性规则中实现,而不是让理性服从政治意志。”然而,当国家最高领导人以个人意志决定国际经济关系,甚至无视既有的法律约束,以关税、制裁等交易手段取代法律机制时,法治的逻辑便被颠倒了。 这种行为的实质是:将理性的规则降格为权力的工具。
表面上,它仍以“国家利益”为名;但在法理上,它代表着“意志统治”对“规则统治”的替代。这意味着法律的普遍约束力被“例外化”的权力行为所侵蚀,形成一种福柯式的权力话语结构——权力决定了何为“合法”,而非法律决定权力的边界。 这正是对法治最深层的背叛:当权力开始解释法律,法律就不再具有解释权;当规则成为谈判筹码,规则便不再具备约束力。 三、国际法的被动与条约秩序的破坏国际法的根本原则是“条约必须遵守(pacta sunt servanda)”,这一原则自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》确立以来,一直是国际秩序稳定的理性基石。国际法假设各国是理性行为者,愿意在共同规则下行动,从而避免战争与无序竞争。 然而,当一个主要国家以单边政治意志破坏既定的国际协定,单方面提高关税或限制贸易,它实际上在否定这一根本原则。这样的行为具有三重法理后果: 否定国际法的约束力:条约的普遍性被个别国家的意志所替代,国际法从规则退化为选择性的工具。 破坏国际信任机制:条约依赖信任而非强制力,一旦信任崩塌,国际关系将回归丛林状态。 削弱法的可预期性:企业与国家无法再依据规则制定长期行为计划,全球经济秩序陷入不确定性。
这并非单纯的“贸易摩擦”,而是理性秩序的瓦解。国际法一旦被权力所取代,人类两百年来建立的以法为基础的国际体系将不复存在。 四、危害:法治退化为权治的连锁效应以交易取代法律的行为,其危害远超经济层面。它将引发一连串的社会与文明层面的退化: 法律的普遍性被破坏
当法律可被交易化,它便不再是普遍规则,而是政治博弈的工具。结果是,法律不再被尊重为理性,而被视为策略。 政治权力不再受限
若最高权力者可以以“国家利益”为名突破法律约束,法治体系中的制衡机制即告失效。这是从法治滑向个人统治的第一步。 国际秩序的信任崩塌
一旦国际条约可以被任意撕毁,国际社会将丧失理性合作的基础。竞争将被对抗取代,合作将被威胁取代。 理性精神的退化
法律之所以是文明的象征,正因其代表理性与约束。当交易逻辑取代法理逻辑,人类社会将回到“以力为法”的状态。
简言之,这种行为的真正危害,不仅是经济的动荡或外交的破裂,而是人类文明的理性结构本身的动摇。 五、哲学意义:理性的倒退与法治文明的危机法律,是人类用理性克服原始冲突的产物。它的存在意味着“规则高于意志”。一旦这一原则被破坏,社会就会从理性秩序回退到权力秩序。
康德在《永久和平论》中警告:“若国家间的关系被权谋而非法律所支配,世界将永无真正的和平。”
哈贝马斯则指出,当法律沦为政治战略的附庸,公共理性便丧失主导地位,社会的理性基础将被侵蚀殆尽。 因此,今天我们看到的以关税、制裁、谈判取代国际法条约的行为,实质上是一种文明层面的退行: 它让“理性秩序”让位于“力量秩序”,
让“法律的应然”屈从于“政治的实然”,
让“公正的普遍性”败给“意志的任性”。
六、结语:当规则屈从于妥协,法治文明将不复存在法治文明的本质在于:任何权力都应受规则约束。
而当权力开始用交易的方式重塑规则,它不仅破坏了法律的权威,更动摇了理性社会的根基。 以交易取代法律,是对法理的否定;
以意志凌驾规则,是对理性的背叛。 其结果,不仅是国际体系的混乱,更是文明退回前法治时代——一个以力量与利益为唯一尺度的世界。那将不是现代文明的延续,而是其终结的征兆。 因此,我们必须重申: 法律是理性的秩序,
任何以交易方式亵渎法律的行为,
都是在摧毁人类理性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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